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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企业财务人员编制会计报表,必须确保其符合以下要求和规范。具体为:
1、真实可靠。真实可靠是指会计报表应当如实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因此,企业在编制会计报表前,应按规定全面清查资产、核实债务,同时还要核对各会计账簿记录与会计凭证的内容、金额等是否一致,记账方向是否相符等,以确保会计报表中的各类数据真实、可靠。
2、全面完整。所谓全面完整,是指企业编制会计报表,需使得其全面反映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全貌,从而为企业经营者进行经营决策提供必要的参考和依据。
3、前后一致。前后一致是指编制会计报表依据的会计方法,前后期应当遵循一致性原则,不能随意进行变更。如若遇到特殊情况,确需改变某些会计方法,那么就应在报表附注中说明改变的原因及改变后对报表指标产生的影响。
4、编报及时。这即是说,企业应根据有关规定,按月、按季、按半年、按年及时对外报送会计报表。在现实社会经济中,会计报表的报送期限由国家统一加以规定。通常,月报应于年度终了后6天内对外提供,遇节假日顺延;季报应于季度终了后15天内对外提供;半年报应于年度中期结束后60天内对外提供;年报应于年度终了后4个月内对外提供。因此,企业需事先了解各类会计报表编报期限,以便按时、及时完成相关工作。
5、相关可比。会计报表的相关可比是指会计报表编制所反映的信息必须便于报表使用者进行不同企业之间以及同一企业前后各期之间的相关比较,以便报表使用者能够简明地了解不同企业在同一时期以及同一企业在不同时期的发展状况。
6、便于理解。便于理解即指会计报表所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清晰明了,便于使用者理解和利用。